奖励政策
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本科第一批次专业实行专项新生奖励和国际交流奖励政策,在其他非一批次专业实行新生奖学金政策。
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捐赠的奖助学金,学校纳入政府奖励资助体系,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,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超过一千万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公布。
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包括:
1.招生热线:0574-88229100
2.招生传真:0574-88220193
3.咨询QQ:800049001
4.通讯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(邮编315100)
5.学校网址:http://www.nit.zju.edu.cn
6.招生网址:http://zsw.nit.zju.edu.cn